反恐计划书执行标准三
发布时间:2012/5/17 0:13:58 浏览数:
7. 安全培训和反恐意识7.1工厂应建立反恐系统使保安人员知晓并能胜任工作;培养保安人员识别由恐怖份子或非法走私所带来的危险意识,此程序必须包括日用品常工作简报和走私记录,查封和通报恐怖份子在供应链的恐怖活动。
7.2工厂必须制定描述现实情况和如何汇报的程序;同时为身处重要岗位的员工如仓务的人员提供额外的培训,特别是识别文件诈骗和计算机保安培训。
7.3培训员工的反恐意识包括防止非授权人员的进入,恐怖活动的威吓,如何维护货物的完整性和辩识内部间谍等;接受过安全培训的员工应能识别可疑或违法行为并懂得举报的方法;工厂应设置员工举报热线和制定其它程序鼓励员工匿名汇报任何错误行为;工厂应积极鼓励员工参与保安控制的活动并对举报的员工进行奖赏。
8. 保安系统
8.1工厂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整体保安系统之事宜,并应向整体人员通报其职责和联系方式。
8.2每个部门应指派保安代表负责保安实施及交收货物过程中的保安问题。
8.3工厂须制定书面的保安政策和程序包括实体保安、门禁管理、人事保安、教育和培训、集装箱保安、提货单及运输保安、出入货物管理,以鉴定货物有否超重或短少以及有否不明或违法的物品混入。
8.4有关保安事件的汇报和调查应建立书面的实施程序,并定期将其向海关和当地执法部门汇报。
8.5工厂应与当地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以便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和帮助。
8.6工厂必须建立和定期更新紧急联系电话清单包括与执法部门、公司管理层、客户和供货商的联系电话。
8.7工厂内部应定期至少每年对保安事宜包括货物的交收、产品的制造和货物的存放进行内部检查。
8.8工厂需制定书面的保安改进计划,以促进保安事务的持续发展。
8.9工厂必须与承运至美国的运输公司及其它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以确保其能最低程度的符合C-TPAT的要求。
8.10工厂可考虑对供货商/加工商进行C-TPAT评估。
9. 成品仓库管制
9.1 所有产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9.2 成品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9.3 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10. 出货安全管制
10.1 船务准备每天出货安排给保安、仓管、机动班主管各一份,数据包括出货批次、箱数、车号、司机姓名、货)(柜)车资料、运输公司名称等;
10.2 船务人员必须清点当天出货是否有超装及短装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3 船务人员及成品仓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箱数、核对外箱标签、总箱数)与包装箱是否一致,直到完全一致时才能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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