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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安全控制程序二

发布时间:2012-5-17 0:13:58    浏览数:
4.3.6 成品、货物的装卸有独立的区域,装卸区域内未经允许,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装卸人员直接由仓管负责管理,并需要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装卸车辆司机在将车辆停泊好后应即时进入司机休息的地方等待;
4.3.7 货物装卸过程需要有货仓负责人监管,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的进入及异常事情的发生,当发现有不寻常事情或未经允许人员进入装载区域时,货仓负责人应即时加以阻止,并对此进行相应的记录保存。货物被装好后应即时由货仓管理人员将车门封好/上锁,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被开锁。外运出口货物应由货仓负责人贴上封条纸,待海关检查后再插上海关发给的封匙。
4.4 环境综合安全控制
4.4.1 成品储存仓安装中央电视录影系统监督成品货物有否被偷窃的安全措施;
4.4.2 货物装卸区域安装中央电视录影系统监督货物装卸过程,以防不法行为发生;
4.4.3 进入厂区内所有货物装载车辆不得与私人车、载客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停泊,对装载货物车辆停泊区,不得有任何未经许可人员的进入,由货仓负责人对该区进行严格控制;
4.4.4 厂区内保持有足够的照明灯光,后勤保安排值班员对厂区内设施进行巡查,并在厂区设立巡查签到记录;
4.4.5 电房有紧急发电系统,保持足够照明电源供应;
4.4.6 运输货车场、仓库及办公室进出口要有控制,由指定人员方可进入,只允许需在此区域内工作的人员进入。厂内保存至少三个月一次对该录影系统进行预防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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