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SMITH COC标准
WHSmith 环球采购行为守则
道德贸易联盟基本法规一:自由选择职业
1. 不可雇用受强迫劳工,奴隶或非自愿的囚犯劳工。
2. 不可要求劳工付「押金」,或将身份证明文件交予雇主保管。雇员给予雇主合
理的通知期后,可自由离职。
WHSmith 指引:
* 轮班工作完结后,雇员可以自由离办厂。
* 雇员应当准许按时进膳和休息。
* 雇员不需要交出正本身份证明文件,如身分证、护照或出生证明书。
* 雇员不用交出抵押金,或让管理层持有他们部份或全部薪金。
* 雇员于不用上班和宵禁时间内,应该能够自由进出宿舍﹔家人亦可随时探访。
* 护卫员只可委任担当正常护卫工作;工厂要撰写政策列明其护卫角色。
* 雇员如要经常加班,工厂必须跟他们签订自愿加班协议。
* 合约不可以雇员家人抵债为基础,亦不可建基于经济偿还因素,迫使雇员从事
非自愿工作以抵偿债务。
* 雇员有需要时,并明白在预期通知后取回其最后薪金的条例下,可自由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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